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二)
2022.05.12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经办人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等等。
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应具体明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定。”所以,在选择“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时,建议进行“协议管辖”。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事后因管辖问题发生争执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了。另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以仲裁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那么要明确约定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 上一篇
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三)
下一篇 >
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