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领域
联系方式
- 江苏宏锦律师事务所
- 热线:18915061298
- 地址:江苏常州新北区太湖中路31号8楼
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
2022.05.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2022〕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了具有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及其管辖区域、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额的标准。现予以印发,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已经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
下一篇 >
没有了!